(1)最大亮度
去年年底讨论的行业《标准》中,关于“最大亮度”这个主要性能没有给出明确的特征要求,这是切合GB/T1.2-2002的。在《标准化事情导则第2部分:标准中规范性手艺要素内容简直定要领》的”5.4.3由供方确定的数值“中提及:“若是允许产品保存多样化,则产品的某些特征值可不必做出划定(只管这些特征对产品的性能有显着的影响)”。
由于 LED 显示屏的使用情形千差万别,照度(也就是一样平常人所说的情形亮度)纷歧样,以是”关于大大都重大产品,只要标准中划定了响应的试验要领,则由供方提供一份性能数据(产品信息)一览表比标准中给出详细的性能要求更好”。这些都是切合国际标准的,但这样也就造成了在竞投标中不切现实的相互攀比,用户对此又不相识,致使许多标书中要求的“最大亮度”往往远远高于现实需要。
因此,建议为了指导用户准确明确 LED 显示屏的“最大亮度”这个性能指标,行业有须要给出一个指导:在某些场合,在差别照度的使用情形下, LED 显示屏的亮度抵达什么值就可以知足要求。
(2)基色主波长误差
将基色主波长误差指标,从“基色波长误差”改到“基色主波长误差”,更能说明这个指标反应的是 LED 显示屏的一个什么特征。颜色的主波长相当于人眼视察到的颜色的色调,是一个心理量,是颜色相互区分的一种属性。而这个行业标准划定的性能要求,从字面上,用户是无法相识到它是反应 LED 显示屏颜色匀称性的一个指标。因此,是指导用户先弄明确这个术语,此后再明确这个指标?照旧首先从客户的角度来熟悉和相识 LED 显示屏,再给出用户能明确的浅易易懂的性能特征?就象前面提到的GB/T1.2-2002(标准化事情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手艺要素内容简直定要领》中关于产品标准制订的其中一个原则即“性能原则”:“只要可能,要求应由性能特征来表达,而不必设计和形貌特征来表达,这种要领给手艺生长留有最大的余地”。“基色主波长误差”就是这样一个设计要求,要是以“颜色匀称性”取代,就不保存限制什么波长的 LED 。
对用户来说,只要你包管 LED 显示屏的颜色是匀称的,而不必思量你是用什么手艺手段来实现的,给手艺生长留有尽可能大的余地,这样对行业的生长大大有利。
(3)占空比
就象上面所说的“性能原则”“只要可能,要求应由性能特征来表达,而不必设计和形貌特征来表达,这种要领给手艺生长留有最大的余地”。我们以为,“占空比”纯属一个设计手艺的要求,不应该做为 LED 显示屏产品标准的一项性能指标;各人很明确,有哪个用户会在意显示屏的驱动占空比,他们在乎的是显示屏的效果,而不是我们的手艺实现;我们何须自己制造这种手艺壁垒,限制行业的手艺生长呢?
(4)刷新频率
从《标准》的丈量要领来看,似乎忽略了用户真正体贴的问题,它也没有很好思量到各个厂家所用的驱动IC、驱动电路和方法纷歧,造成测试的难题。譬如深圳体育场的全彩屏招标,在专家的样品测试中,这个指标的测试就带来许多问题。“刷新频率”一帧画面显示所需时间的倒数,把显示屏当做一个发光光源,那就是光源的闪灼频率。我们可以用类似“光感频率计”的仪器直接测试显示屏的光源闪灼频率,来反应这个指标。我们做过这方面的测试使用示波器丈量任一种颜色的 LED 驱动电流波形来确定“刷新频率”,在白场下测得200HZ;在3级灰度等低灰度级下,所测频率高达十几KHZ,而用PR-650光谱仪丈量;无论在白场,照旧在200、100、50级等灰度品级下,所测光源闪灼频率均为200HZ。
以上几点只是针对几个 LED 显示屏的特征做一个简朴的说明,尚有许多招投标中遇到的“事情寿命”、“平均无故障时间”等等,没有一种试验要领能在较短时间内证实 LED 显示屏是否切合稳固性、可靠性或寿命等要求;不应划定这些要求。生产者可做出包管,但不可取代要求,它是个商业看法、条约看法,而不是手艺看法。行业协会对此应该要有个明确的说法,这关于用户、生产者以及整个行业都将会是很是有利的。
关于怎样指导用户准确明确 LED 显示屏这样一个重大系统的产品,照旧要行业协会多搞点 LED 显示屏手艺论坛,多从现实出发,从用户的角度来剖析这个产品,指导用户准确明确 LED 显示屏。